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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不打烊 居家来看展|古厝民风之“洞房花烛”(上)

2020-03-06 09:49:50  作者:   来源:福建民俗博物馆   责任编辑:陈静

福建民俗博物馆坐落于被誉为“明清建筑博物馆”的三坊七巷内,占地2900多平方米,前后共五进落,分西落、中落和东落三个部分,一宅横跨郎官巷和塔巷两巷。

西院落是宅院的主体建筑,是家人活动中心与会见宾客的场所,也是主人厢房的所在,坐南朝北。

我馆依据宅院建筑布局特点结合馆藏文物,选取其中典型文物进行陈列布展,还原三坊七巷士大夫人家日常生活场景,“览古厝雅韵,感闽都民风”。 

西落一进西侧厢房,主题展为喜庆“洞房花烛”婚房。

洞房花烛是形容结婚的景象,多指新婚。语出北周·庾信《和咏舞》诗:“洞房花烛明,燕余双舞轻。”

展厅内满目可及的红色布幔、大红喜字、龙凤对烛等摆设,处处洋溢着婚庆欢乐、祥和的氛围。古人讲究成家立业,把“成家”放在首要位置,意味着成长和责任,有了责任后再立业,同时,古人更是将洞房花烛夜列入人生四大乐事之一。

古代把男子成亲娶媳妇又叫“小登科”。“登科”本来是指登上科举考试之榜,即中举之意。新婚之时,新郎穿红袍,戴桂冠,就像中第登科时的装束一般,容光焕发,春风得意。古人常把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作为并举的喜事,有谚语道:“新婚胜如小登科,披红戴花煞似状元郎”。

展厅正中间所摆放的这一张清末时期的漆金木雕人物花鸟纹跋步床。这种床又称“八步床”,在明清的时候非常流行,是大户人家女儿陪嫁的首选物品,也是女子娘家身份地位的象征。床上摆放的绣花枕头、绣花被子与其他厢房陈设的架子床上的不同,分别有三个枕头与三床被子,这是因为,福州方言中“三”与“生”谐音,象征婚后多生儿女。定亲时,男女双方议定的聘金尾数也必有“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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