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俗博物馆藏品征集公告

2017-11-06 12:10:51  来源:福建民俗博物馆  责任编辑:陈静  

为了进一步加快福建民俗博物馆体系建设,完善由我馆独立策展的“石之天成——寿山石雕刻展”展线设计,以更好的向全国观众展示寿山石的国石风采与文化,本着适应展览提升需求的原则,福建民俗博物馆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藏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服务于“石之天成—寿山石雕刻展”,能够反映寿山石丰富品类、颜色,展现福建寿山石精益求精的雕刻技艺的寿山石雕文物及现代雕刻作品。

二、征集方式

1、藏品征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民俗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

2、为避免法律纠纷及争议,藏品持有方应为从事文物、艺术品收藏、展览、流通等相关业务且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机构。提供的藏品应保证来源清晰、产权明确,不存在权属及其他法律纠纷或争议,具有合法性。来源不明或来源不合法的藏品不在征集范围。

3、藏品方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藏品。

4、在未确定征集意向前,有意者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邮件的方式与福建民俗博物馆取得联系。邮件需提供藏品的基本资料,注明藏品的尺寸、质地、来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像素较高的图片。

5、征集时间截止后,福建民俗博物馆将组织专家组对收到的藏品资料进行论证筛选,符合征集要求的藏品,福建民俗博物馆将于11月14日通知持有方出具实物。不符合征集要求的,将不予另行通知,藏品资料不予退还。

6、实物将由福建民俗博物馆组织征集鉴定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

7、通过鉴定的藏品,将由论证评估会专家进行论证评估。通过论证评估,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由福建民俗博物馆与藏品方商定具体征集事宜。鉴定及论证评估不符合收藏要求的藏品,由藏品方带回,藏品资料不予退还。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建民俗博物馆所有。

四、征集时间:截止至2017年11月10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朱进锋:18850778163

        0591-87519100(固话)

       (工作时间:9:00—16:30)

邮箱:wwzd2008@163.com

专此公告!

 

福建民俗博物馆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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